湖北日報訊 (記者彭一葦、通訊員胡貴玉、實習生楊慧)花巨資建起的鄉鎮污水處理廠“曬太陽”,影響我省鄉村污水治理大局(見本報3月17日4版報道)。昨日,省住建廳在前期調研基礎上,提出對鄉鎮污水處理廠原則上採取“整縣打包”投資經營或委托運營新模式,以扭轉設施閑置的現狀。
  本報報道刊發後,省住建廳派出8個小組分赴重點鄉鎮,調研督查污水治理問題。調研發現,由於鄉鎮污水處理廠普遍規模較小,市場主體不願承擔運營任務;由政府主導運營的污水處理廠則缺乏專業人員和管理經驗,運營管護普遍存在問題。此外,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由政府投資,因缺乏資金,管網建設滯後,導致污水處理廠經常無污水可處理。
 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為保證鄉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營,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必須堅持政府主導、市場化運行的基本思路。整縣打包,有利於降低成本、吸引市場主體進入。據測算,如將洪湖市9個鄉鎮污水處理廠打包運營,每廠每天運行費用為1000元,成本可降低20%至30%。
  該廳表示,鄉鎮污水處理廠還可考慮採取“以大帶小”區域打捆招標等方式,選擇專業污水處理企業負責,提高鄉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水平。管網建設也可探索市場化模式,通過“特許經營+融資租賃”方式引入社會資本投資,每年將購買服務資金納入財政預算。
  (原標題:鄉鎮污水處理擬整縣打包運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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